贵阳拼团购房195群(92)
  • 浅浅: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?
  • 雪花飘飘:好的呢。
  • 零: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?
  • 英雄:我去看过,很齐全。
  • 牛转乾坤: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?
  • 日记本:这个楼盘性价比高。
  • 回忆: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。
  • 大头: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。
  • 吃了么: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。
  • 蓝天: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。
108人申请入群

不动产登记收费维持不变

发布时间: 2015-10-26 10:16:30

来源: 北京日报

分类: 行业动态


市发改委网站近日发布了《关于市国土局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的函》,批复办理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事项。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,非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。记者查询发现,这两项收费标准均与当前执行的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保持一致,费用并没变化。

根据这份文件,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。因此,登记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,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,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。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。但按规定需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的,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。

此外,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,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房屋查封登记、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,不收取房屋登记费;房屋权利人因丢失、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,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;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,不收取房屋登记费,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。

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登记,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、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,按本函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。

责任编辑: hudie

团购报名

最新楼讯
楼盘导购更多>>
购房指南更多>>
小编推荐
订阅楼市楼讯